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父母健在之际若未留有明确合法的遗嘱,则其名下所拥有的农村房产便将依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而法定继承的顺位次序为以下几类人员: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此三者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4)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无再世者或无法继承财产,那么则由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即:
兄弟姐妹;
(5)祖父母;
(6)外祖父母来继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的继承遗产份额,原则上应尽量保持平等对待。
但如果继承人之间事先已达成共识并取得一致意见,亦可认定为合法合理,此时各继承人所获得的遗产份额便可不均等。
此外,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困顿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法律亦赋予他们优先受偿的权利。
同时,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法律亦允许他们在分配遗产时享有更多的权益。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则要求他们在分配遗产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