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印花税法规,工程监理合同并不被划分为技术类合同范畴,并且它亦未列入印花税税法所规定的应纳税项。
鉴于此,对于贵司与监理公司之间签署的工程监理合同,其并未触及上述提及的印花税应税条款,因此不应征收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