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鼓励双方积极寻求和解:
通过沟通与互谅互让,以达到解决财产纠纷之目的。
其次,如若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我们建议采取诉讼方式。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诉讼离婚完成之后,当事人对已经由法院生效裁判所涉及的财产已丧失诉权,不得再次提出分割这些财产的诉讼请求。
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申请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