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结婚证书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颁发,而不得在其他地区进行领取。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以亲身前往的方式,到达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注册。
当满足相应的规定之后,婚姻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书。
获得结婚证书意味着确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
若未能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应及时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