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酒后驾车受到警察盘查而选择弃车躲避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驾驶员将被判定为一次性扣除所有机动车驾驶分数至12分,并需缴纳罚款2000元。
在此过程中,若驾驶员在饮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且遇到警察检查时选择弃车逃避,尽管未能被当场抓获,但警方仍可通过车辆信息追踪到行为人,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而言,若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金额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处罚;
若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则将被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