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存在吸毒恶习且因此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下,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由于一方当事人的严重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婚姻关系的解体,其对于婚内财产分割必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具体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就共同财产的处置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当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其次,若经过法院审理认定,确实是由于对方当事人的吸毒恶习引发了离婚事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过失的另一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