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须在接获理赔申请当日起算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事宜或需向被保险方详细阐述不予赔付的理由。
然而若保险公司未能在此期限之内执行理赔责任或未向被保险方充分解释不进行赔付之原因的,便会被认定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赔偿金额的决定,并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或者说明理由。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赔偿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其加倍支付迟延利息;同时保险人还应当承担因未及时赔偿而给被保险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赔偿申请提交后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未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什么期限内未解决赔偿申请将构成违法,被保险人有权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利息,并能够获得因未及时赔偿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