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责任方会对事故赔付负责。
而在交通事故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轻重将直接影响到相关的民事赔偿事宜。
关于处理双方皆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依据现行的交通法规,交通事故的赔偿应优先由机动车在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支付给对方的损失;
其次,若在强制保险赔偿之后仍然存在不足的部分,则需按照责任的划分,各自从商业保险或者个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再次,当事故中有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时,应适度减轻其在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大约降低10%左右,即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需要承担不足部分的60%,非机动车承担剩余的40%,依此类推;
最后,如果事故中的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行人,那么只需直接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