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果败诉了财产保全担保金怎么处理

4.5w浏览 匿名 2024-05-04 江西九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案情审理流程告一段落之后,担保费用将被予以返还;
    然而,申请费用则无法获得退还。
    关于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责承担,但若胜诉方自愿支付,则不在此列。
    在实际操作中,财产保全费用需由申请方预先缴纳。
    若最终败诉方为被告,可透过申请执行程序,索回此前垫付的相关费用;
    反之,若败诉方为原告,则原先所缴纳的费用并不获得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财产保全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全文
    1 05-04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果败诉了财产保全担保金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4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景德镇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九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上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赣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萍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80****75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23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63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诉前财产保全原告败诉后果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原告败诉后果是需要赔偿因为财产保全造成的对方的损失,赔偿因为财产保全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扣押了对方的车辆导致对方无法使用,需要承担租车的损失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一套房写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房屋仅被登记在某一位人士的名下,那么这所房产便应归属于这位产权登记方所有。
然而,存在如下特殊的情形需要注意:
首先,当夫妇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他们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便这所房产仅由其中的一人为产权登记方,其所有权也仍然被视作是夫妻公共财对务的一部分。
其次,倘若在结婚前,某一方已租赁了房产,然后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进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在他/她的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再者,如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通过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的首付,同时在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婚后用共有财产偿还贷款,且该房产最终被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在此类情境之下,司法实践通常会认为这所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归属登记方,而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可以获得以下类型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以下类型的财产则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容易造成利益受损。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么解除夫妻之间离婚官司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在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当事人如未能于15日内提起诉讼,那么该财产保全措施将被自动解除;
其次,当被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时,申请人也应同时返还已经收取的保全费用;
再者,若在财产保全期限内,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并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则该保全措施亦将自动解除;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复议意见合理且有充分依据,进而做出新的裁定,撤销原有的财产保全裁定,那么原有的保全措施也会自动解除;
最后,如果被申请人严格遵守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使得财产保全措施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该保全措施同样会自动解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每次冻结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此期限,但人民法院并未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原有的冻结措施将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财产保全担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我全责但是对方不来签字会影响保险处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所述情况下,若事故的全部责任归属于您本人,然而对方并未予以签字认可。
针对此种情形,您有权请求交警部门出具正式版本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仅需双方签字确认的乃是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强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实际上,交警部门会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向各方送达,如对方在接收时同意签收则无需再次签字确认,无论是否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获得该份认定书,您便可与保险公司及对方展开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倘若对方仍未积极配合,您可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对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以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转移财产罪执行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法院对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或潜逃躲避债务,则可依循以下三种途径加以处理:
首先,如在债务关系中存在保证人的情形,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债权人可选择向其所在地区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
最后,若债权人认为情况紧急,也可启动法律程序,申请宣告被告人为失踪人口,并请求相应的司法机构向被告的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7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前保全败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诉前采取保全措施,但是原告败诉的法律后果是,原告应该赔偿给对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在错误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给被申请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由申请人承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婚前财产与婚后债务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与婚后债务的明确界定,详细阐述如下:
1、如若一方在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支持与其并无实际抚养义务之亲朋好友所负下的债务;
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赞同的情况下,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所需所负下的债务;
以及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均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予以偿还;
2、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然而,若债务被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亦有可能强制执行您的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则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所负下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以及对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方面产生的债务。
婚前财产即在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已经获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其为动产抑或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便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