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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4.4w浏览 匿名 2024-05-04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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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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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1.申请程序。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由与之相关的利益方于诉请提起前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交申请。
    一旦法院接收申请并裁决实行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在15个自然日内未提起诉讼,否则将解除裁决所规定的保全措施。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既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交申请,也可以在诉讼进程启动之后提出申请。
    2.担保要求。
    针对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为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3.裁定程序。
    当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时,法院需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之内做出裁定。
    一经裁定,裁定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不得进行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在此期间,对裁定的执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4.解除程序。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
    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法院应及时做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例如,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了变化,无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或者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个自然日内未提起诉讼等等。
    5.赔偿责任。
    若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存在错误行为,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那么申请人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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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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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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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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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有什么?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债务人的财产,房产,车辆等情况,并提供给法院明确的线索。申请之后还需要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在两日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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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法医鉴定流程详细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法医学鉴定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在受害者受到伤害之后,应当立即前往所属区域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办案单位进行初期调查并按照规定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其次,收到法医鉴定委托书的受害者需要携带相关的病史资料以及法医鉴定委托书前往进行法医鉴定的专门机构;
第三步,法医鉴定中心会接受受害者的申请并开始进行鉴定工作;
第四步,鉴定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作出规范化的鉴定报告,并通知受害者或者办案单位前来领取鉴定报告;
最后,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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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怎么做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务必立刻停止行驶。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际,当事人应当即刻采取措施,包括拉紧手制动器,切断车辆电源,以及打开危险预警闪光灯。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夜晚环境下,除了上述动作之外,还需要相应地启用示宽灯与尾灯。
此外,如若您身处高速公路之上,更应该依照相关法规在车后方按照规定放置警示警告牌。
迅速进行事故报告。
于当事人而言,应尽快向警方报告车祸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其造成伤害的具体情况。
在等待警方抵达的过程中,始终不能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同时,如遇现场出现火灾或爆炸情况时,也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介入处理。
妥善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的原始形态应得到妥善保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涉案人员、家畜以及留下的各种线索、脱落物等。
同时,严禁随意移动任何物品,可以借助绳索等物品设立警戒线,以有效防止无关人员与车辆闯入现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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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保全属于诉讼程序吗?
非诉保全不属于诉讼程序,此类保全申请是在仲裁纠纷案件中向仲裁机构提出的。仲裁机构的相关职员,在收到此类申请后,需要依法判断是否满足了财产保全的条件。对非诉保全属于诉讼程序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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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跨国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境外人士、无国籍人员以及外资或外企等相关主体在我我国领域提起的民事诉讼以及应对我国的民事诉讼,皆应遵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
其次,根据我国《民诉法》所明确规定,只要是属于我国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我国各级司法机关都拥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再者,任何来自于其他国家的法院判决以及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必须经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认可之后,方能在我国境内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外国法院向我国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我国司法机关承认和执行其判决或仲裁裁决的请求,我国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参照我国已经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在裁定予以承认之后,该裁决方能具备法律效力,如需执行,则可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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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程序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财产保全的程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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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怎么解除夫妻之间离婚官司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在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当事人如未能于15日内提起诉讼,那么该财产保全措施将被自动解除;
其次,当被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时,申请人也应同时返还已经收取的保全费用;
再者,若在财产保全期限内,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并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则该保全措施亦将自动解除;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复议意见合理且有充分依据,进而做出新的裁定,撤销原有的财产保全裁定,那么原有的保全措施也会自动解除;
最后,如果被申请人严格遵守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使得财产保全措施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该保全措施同样会自动解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每次冻结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此期限,但人民法院并未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原有的冻结措施将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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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执行程序保全需要续封吗,财产保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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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全责但是对方不来签字会影响保险处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所述情况下,若事故的全部责任归属于您本人,然而对方并未予以签字认可。
针对此种情形,您有权请求交警部门出具正式版本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仅需双方签字确认的乃是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强制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实际上,交警部门会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向各方送达,如对方在接收时同意签收则无需再次签字确认,无论是否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获得该份认定书,您便可与保险公司及对方展开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倘若对方仍未积极配合,您可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对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以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危险房屋拆除程序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针对那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要对“危房”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它所指向的是那些由于长期疏于保养、结构稳定性差、地基沉降明显、墙体出现严重裂缝以及其他建造质量问题而潜在着倒塌事故风险的建筑物。
其次,当某个房屋引起了是否属于危房的质疑时,房主可以委托适合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若经鉴定后证实该房屋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便可将其归类为危房。
接下来,便是关于危房拆除的具体程序。
当某栋房屋被确认为危房之后,相关部门会向房主发出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
如若房主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最后,我们来谈谈赔偿事宜。
在危房拆除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能会提供临时性住所或安置点以供选择。
当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应尽全力避免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事件。
综上所述,危房的拆除行动旨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亦须尽力保障房主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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