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已故之人的负债问题,依据法律规定,该款项将由死者所留下的遗产进行偿付。
倘若在这一情况下,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并未有任何继承人或受赠人接受,这类财产将会被归属于国家或集体组织、以及相关的机构或部门所有。
在此基础上,死者的债务便会由那些实际接收了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相关单位,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来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