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工伤手术去除钢板的相关费用被视为工伤治疗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之一,因此它应归入工伤医疗费用的范畴,依照规定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支付。
至于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所须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自然也涵盖了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鉴定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其中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权负担。
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代为支付。
然而,若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主动提出的,那么鉴定费用便需由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提交申请时先行垫付,待日后在领取工伤待遇费用时再行向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追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