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一方出轨的情况下,另一方通常无法主张索要青春损失补偿费用;
因为在我们国家并没有任何制定赔偿青春损失费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青春损失费”这一概念也并不被涵盖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因此,相关索赔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步入婚姻殿堂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由意志所为,试想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青春损失",那么无论是哪一方受到伤害,他们其实都承受了各自的代价与损失。
并且,青春本身并非一种法定权利,自然也就无法谈论到权利的丧失或损失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