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子女姓名之人,其所持有的房产将全部归属于子女名下。
由于不动产权的属性取决于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情况,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记录的内容,此房产应完全归属于子女。
不动产权属证书乃是作为权利人享有所持动产物权之证明而存在的重要文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所记载的各项事宜,理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中的信息保持统一;
若出现记载不符之处,除非经由充分的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中的相关信息确实存在错误,否则均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中的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