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再婚手续过程中,申请人须备齐以下必要文件资料:
1.双方的常住户籍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由本人亲自签署的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3.当事人还需呈交三张近期(半年内)拍摄的尺寸为2英寸的半身免冠彩照;
4.对于曾经离异的人士,则需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