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位当事人的姓名,此举并不需要特殊要求或特别许可,只要所有当事人达成共识即可完成。
然而,具体流程操作会因各种因素而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如果两位当事人为合法夫妻关系,则只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资料,并赴开发商处签下以二人为名义的购房合同,之后所生成的房产证自然就会包含两人的姓名。
其次,如果两位当事人并非配偶关系,则须先行办理房屋产权协议公证程序,明确各自所占有的份额比例,然后凭借这份公证文书再去开发商处签订以二人为名义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各项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相关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应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