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合法授权而自行断开电源设备之操作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作为房主,您所享有的生活用水和电力供应服务是基于与供水(水质消毒、输配等)及供电公司(发电、配电等)之间签订的相关合同。
然而,物业公司并不具备此类合同中的当事人身份。
因此,由于房主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用或者存在其他诸如未按规定使用水电资源等不当行为导致物业公司采取擅自切断水源、电源之措施,此种做法无疑是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构成经济损害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至于房主拖欠物业费用的问题,只需按照正常程序缴纳违约金便可解决。
若遇物业公司擅自中断电源的情况,房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一)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二)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三)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