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清单:
首先,请您填写并签署《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此项需由企业自行加盖公章);
其次,附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要企业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意,本人需在此处亲笔签名);
同时,请务必注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
第三步,请您填写并签署《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需在此处亲笔签名,企业也需加盖公章);
接下来,主管部门(出资人)将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任职证明应当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如果章程规定职务空缺,则可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此时,任职证明中应明确表述为“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第五步,如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情况,请您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最后,请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