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内财产协议及遗嘱皆具备其合法有效性。
若婚内财产协议是基于双方面真挚意愿所订立并且规定内容合乎相关法规,那么此协议便具有实质性的法律效应,受到法律的庇护并对签署双方产生强制性约束力。
当夫妻双方同时离世,若无任何遗嘱留下,依照法定继承人序列将遗产予以分配;
然而,在无法明确确认夫妻双方死亡先后顺序的情况下,可假设双方同时离世,并依循上述分配原则进行遗产分配。
但如夫妻双方已事先订立共同遗嘱,其中一方离世后,该遗嘱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