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涵盖建筑设计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业务范畴:
各类建筑工程,如公共设施建设,市政施工;
各种钢结构工程建造;
环境保护领域的工程建设及相应技术研发;
城市和道路照明控制系统的开发以及安装调试服务;
漂亮且生态环保的花园式园艺景观规划、设计和建造工程;
全面的消防系统设计与施工服务;
各类设施设备在内的机电安装工程与维护保养;
大型复杂的机电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监管;
智能化电子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高质量的公路工程建设;
高效可靠的电力工程建设;
坚实稳固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
石油化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以及高品质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