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间缔结的欠条具备法定的法律效力。
尽管欠条的拟定和执行都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进行,然而其本质属性被认定为民法理论中的合同规定,乃是夫妻双方遵循自愿原则,通过合意达成共识的产物。
因此,在涉及离婚事宜时,应尊重欠条中关于债务分配及偿还责任的约定内容。
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如果其所施行的纯获利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实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匹配的民事法律行为得到了法定代理人的明确同意或追认,那么这些行为也将被视为合法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