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尚未偿清贷款之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行为需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方能正式生效。
若在此期间内,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或者变更,则当事人须于转移变更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携带抵押权人(即您所贷款的银行)出具的同意其转移变更的书面证明文件,前往原登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转移或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您欲对该房产进行过户操作,必须得到贷款银行的明确同意,而在您的贷款尚未偿还完毕前,银行通常会拒绝您的过户请求,即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然。
唯有当您全额偿还银行贷款并从银行赎回产权后,方可进行过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