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公司所实行的罚款制度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作为劳动者,我们的个人财产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而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则必须具备法律的明确授权。
根据我国现行且仍然有效的相关法律条文,用人单位并无权力对员工实施罚款,即使在其内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有所规定,对于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罚款措施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因此,对于员工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都不应享有罚款的权力,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有特殊规定,否则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要求员工承担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