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对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车辆完成处理,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首先是该车辆行驶证正本及副本的原件;
其次是驾驶员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再次,驾驶员本人所持有的驾驶证正本及副本的原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请务必认真填写并提交《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