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的“总价包干”(TotalPriceGuaranteed)模式,通常执行于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给到乙方之后,此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确切的报价。
该报价需涵盖甲方在施工图纸中所提出的全部工程量,同时,在无重大设计或材料变更的情况下,最终达成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签署的合同价格。
而相较之下,“单价包干合同”则属于固定单价合同的范畴,其中的单价将被固定且不会再进行任何调整。
然而,如果单价发生变化,超过了5%的范围,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
至于“总价包干”与“包干合同”,它们实际上是同一概念,均属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类型。
在“单价包干合同”的结算过程中,我们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单价作为计算依据来进行结算;
而对于“综合单价”来说,它则是清单结算的主要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