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只要具备了合法的欠条凭证,便能够依法进行诉讼程序。
在债务人拖欠款项且迟迟不予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尽早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并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通过转让资产等方式逃避债务。
所以,当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时,起诉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选择。
一旦取得胜诉,便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具体包括有权查阅、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强制性措施。
然而,即使采取了以上所有措施仍无法完全清偿债务的话,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线索,则可随时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