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保持完整期间,与除伴侣以外的第三者发生非正常共同居住的行为通常会被视作不法之举。
在此期间,若存在着与第三者以夫妇之名共同生活的情况,并可能构成重婚罪行,则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追责。
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提出,如有人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再次缔结婚姻关系、或知晓另一配偶已婚而依旧与其成亲的,将会受到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重婚罪这一概念主要是指那种已经拥有配偶之人又与他人缔结婚姻、或是在明知道对方已有配偶的前提下仍然与其成婚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男性已经有了妻子,女性已经有了丈夫,并且这种夫妻关系尚未经过法律程序进行解除,那么他们就属于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关系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了,或者其中一方已经去世,那么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就自然消亡,此时他们就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