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中如何处理同时触犯多项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采取分别裁决并在综合考虑之后执行相应的处罚。
当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时,应逐个进行判断和决定,而后将各个决定合并实施处罚。
若涉及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其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对于违法性质较为严重且涉及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例,同样应该采取分别作出裁决并结合执行的方法。
同样地,如果涉及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其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十日。
被处罚方对于行政主体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以及申辩权;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倘若被处罚方因为行政处罚而遭受了实际损失,则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在整个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为被处罚方提供充分的救济途径,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