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有保险公司未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其已经向投保人完整地解释并详细告知了免赔事件的相关内容和规定,那么,无论是何种情况,保险公司都必须对由于该免赔事项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加以全额补偿。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醒广大投保人,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免赔条款的具体内容,尽可能避免因为个人疏忽或误解而导致无法获得理赔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