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助达成合约的过程中,居间人需承担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首先,要对与签订合约相关的关键事实给予全面且客观的陈述;
其次,如果居间人故意隐藏与签约有关的关键信息或提供不实的情况,从而给委托方带来损失,那么他们将无法获得报酬,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居间人未能成功促使合约的签署,他们也不能索取报酬,但是可以请求委托方支付其在居间活动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