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父母拥有合法财产且无明确遗嘱时,其兄弟姐妹可作为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此种情况下,若父母的直系子女均已不在人世,或无法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继承,那么兄弟姐妹将有权享受该部分遗产的转承权。
然而,如果父母事先立下了有效遗嘱,并明确指定其兄弟姐妹为继承人的话,他们同样具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