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大部分情况下,律师费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也就是说,是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来支付相关费用。
然而,若是在委托人和违约方签署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负担方式以及负担标准,并且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表述,那么一旦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并诉诸于法院,那么律师费的承担就可以以此合同条款为依据,从而规避因法律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在此种情形之下,当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时,对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往往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因此,建议合同双方在起草合同时,将律师费的负担方式和负担标准也进行详细的说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支持的金额将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他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和情况,酌情决定支持的数额。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支持那些“合理”的律师费用,而非全部的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