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由于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出轨行为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中,是否可能使该出轨方被判定为净身出户,答案并非绝对。
这是因为,即便夫妻双方曾经就此问题达成过共识或者协议,即一旦任何一方出现婚外情,便将导致其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财产,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对出轨方的净身出户判决。
然而,如果双方并无此类协议,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仅仅凭借出轨这一不良行为,并不足以成为法院在财产分配时偏袒某一方的理由。
相反,法院通常会依据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因为出轨本身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也无法因此改变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