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费自房源交付之时起即开始计收。
因此,倘若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瑕疵或无法满足交付标准,最为稳妥的策略便是暂时搁置验收程序并避免签署相关文件。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都将由建设方承担支付责任。
根据物业法明确规定:
对于已经竣工且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内,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或者由于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