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交通事故的状况,责任人并不需要承担支付折旧费这项额外的经济负担。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机动车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价值贬值损失不得由肇事方给予赔付,因而,对于折旧费用的追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肇事方有权根据此项规定来决定是否给予赔偿。
然而,鉴于车辆遭受碰撞将会给车主带来实质性的财产损失,车主仍然可以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金额进行合理的理赔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