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若赠与合同被裁定为无效,则实施赠予行为的人在依据该赠与合同所获得的财产上享有返还请求权,若无法返还或无返还之必要,应以评估价格进行赔偿性补偿。
对于涉及到的合同方,如有故意、过失等问题的出现,将根据具体情形,厘清责权利关系并加以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