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项:
关于非金钱纠纷案件的收取标准:
每宗案件的费用范围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
而涉及到金钱纠葛的案件,我们将根据案件情况收取一定的基础服务费,该费用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
若涉案财物价值超过了1万元,超出的部分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的计费方式如下:
对于价值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
对于价值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
对于价值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至4%的费用;
对于价值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至3%的费用;
对于价值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至2%的费用;
对于价值在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
第二项: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标准:
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任何金钱纠纷,那么我们将收取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的费用;
如果案件涉及到金钱纠纷,那么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金钱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是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第三项:
关于审判阶段的收费标准:
如果案件在审判阶段不涉及任何金钱纠纷,那么我们将收取以下费用:
(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费用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原告方或受害者的诉讼代理人的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果案件涉及到金钱纠纷,那么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金钱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