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录音证据乃属视听材料范畴,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类型之一。
以下是录制音频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首先,为确保录音质量最佳,建议选择采用录音笔设备;
其次,在录音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应当明确无误地体现在录音内容之中;
再次,录音的具体日期与时间亦需在录音文件中得到清晰反映;
此外,为了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应积极引导对方多发表相关言论;
最后,务必妥善保管原始录音文件,避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或删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最好选用录音笔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要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5、要让对方多说话6、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