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企业在无法偿还原有的贷款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在于实际的情况之上。
如果企业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无法按时偿还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民事纠纷,通常情况下无需面临刑事追责。
然而,当贷款的期限到达之后,银行将通过各种手段来敦促贷款方进行还款。
假如贷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如期还款,银行将会派遣专门人员与其进行深入的协商与讨论,尝试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如果经过银行的多番努力协商仍然无果,银行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并由债务人依照法院的裁判结果进行还款行为。
但是,如果贷款方具备判断债务的责任且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故意恶意拒绝履行,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