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产添加名字后,产权未必能达到一半的份额。
在此过程中,务必以产权登记作为主要依据,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成功将配偶的姓名添附至房屋房产证之上,可视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进行了再次协商与确认,因此应该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已对该房地产有明确的协议规定,不论产权登记是否包含配偶的姓名,均属于个体的婚前财产,那么产权并非一人一半的情况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