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是否能够进行补办,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
当事人在住院期间所取得的医院发票,本质上是其在接受医疗服务并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所收到的收费凭证。
这类发票是由政府财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并监管,且仅能在省级及以上级别财政部门中印制和推广使用,其一票一用的特性确保其具有唯一性。
即便出现作废情况,也需保证所有联次均完整无缺,无法进行补办。
然而,尽管发票无法进行补办,但您仍然可以通过复印的方式获取该票据,并在经过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确认后,将其作为合法的证据加以使用。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