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民法体系中,对于那些居住在安徽省合肥市的居民欲收养子女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其必须遵守。
首要条件是,这些收养人都得保证自己已经生育或者仅育有一个孩子;
接着,他们还须保障自己没有在医学检查中被确诊患有无法抚养儿童的疾病;
最后,他们应该具备抚养、培育以及保护收养对象所需的经济实力与精神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收养人还需确保自身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且年龄已满三十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