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身故后将由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即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若以上人士均未在世或失去继承资格,则遗产将转移至该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即第二顺位继承人)手中进行分配。
通常情况下,保单的收益比例会设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100%的份额,但如若存在多名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将会按比例进行平均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尚在人间且具备继承资格时,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无法获得任何遗产。
因此,在投保保险产品时,建议您尽早指定受益人,这不仅可以简化后续的继承手续,还能确保您的财产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