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仅仅基于自身意愿而拍摄裸体摄影作品并不能被视为涉及非法行为范畴。
然而,假如将这些裸照公然发布在网络媒体中以达到广为传播的目的,并且意图从中获取经济收益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引致对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所谓“传播淫秽物品罪”,实际上就是通过发布淫秽出版物、电影、录像带、音乐磁带等各种形式的物品,从而干扰和破坏了国家对于淫秽物品的管控工作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