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转账记录便可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的合理审理和裁决。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实款项已经由一方向另一方成功交付,但是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借贷关系的成立。
不过,转账记录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协议必须经由双方共同签署并达成共识,才具有法律效力。
若对方面认该笔款项为借款性质,那么转账记录便可作为完整的证据;
反之,若对方否认这一说法,则需要另寻其他确切的证据予以相互验证,从而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