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企业获准筹备成立之日起,直至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包括起始进行试生产或试营业务)的这段时间内,为止产生的各类费用支出被称为“办费”(也可理解为筹建期间的费用)。
此范畴涵盖了筹建期间所产生的员工薪资、办公室日常开支、培训费用、出差费用、印刷品费用、注册登记费用等各项支出,同时还包括那些未被纳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置成本中的汇兑损失与利息支出。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