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害者因为被告实施的犯罪行为承受了物质上的损失,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他们都有权利发起附带民事诉讼。
所谓的积极赔偿,即指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对于因犯罪所导致的受害者的物质损害主动进行赔偿,从而获得受害者的谅解这一情况。
积极赔偿可以用来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地悔过以及悔过的程度如何,同时也可以作为法院在裁决量刑时的考量因素,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