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各类车辆,其年度检验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营业性载客汽车,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需每年接受一次检验;
若已超过五年,则需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检验;
(二)载货汽车以及大型、中型非营业性载客汽车在购买后十年内需每年接受一次检验;
若已超过十年,同样需要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检验;
(三)小型、微型非营业性载客汽车在购买后六年内需每两年接受一次检验;
若已超过六年,则需每年接受一次检验;
而当其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后,则需每六个月接受一次检验;
(四)摩托车在购买后四年内需每两年接受一次检验;
若已超过四年,则需每年接受一次检验;
(五)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辆需每年接受一次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只要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通过了安全技术检验,便无需再次进行此项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