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欲变更所有权人为其中一方,则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首先,双方应分别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备齐购买该房屋时所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房屋的相应产权证书等重要材料,并将以上所有文件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双方还需详细填写相关表格并签署存量合同;
接下来,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最后,待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为您颁发新的房产过户凭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