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四位股东应依据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总计为100%的股权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若各位股东所投入的资本数额相等,那么每人均可获得相同份额的股权;
反之,则需通过友好协商,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
倘若在股权分配过程中涉及到技术或专利入股的情况,则需将相关技术价值折算为相应的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股权分配方案。
在达成初步的股权分配协议后,还需进一步明确关于增资、退股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股权变更事宜的具体规定。
所有这些事项均需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最终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正式的合同之中,并由全体股东签署确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